文号:厦建工〔2023〕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厦建规〔2023〕3号-工),结合工程监理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计分办法(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计分办法(2023版)
根据《厦门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得分
企业综合评价包括企业综合技术实力、企业行为评价、建设单位服务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四个部分。
综合评价得分计算公式:Zi=Ai+Bi+Ci+Di,其中:
i:指i 企业
Zi:指i企业的信用综合评价总分
Ai:指i企业的企业综合技术实力得分(10分)
Bi:指i企业的企业行为评价得分(65分)
Ci:指i企业的建设单位服务评价得分(5分)
Di:指i企业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得分(20分)
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20%(含)或Zi得分85分及以上的企业为A级;综合评价得分位于前20%-70%(含)或Zi得分80分及以上的企业为B级;综合评价得分位于前70%-90%(含)或Zi得分75分及以上的企业为C级;其余,Zi得分65分及以上为D级,Zi得分65分以下为E级。
满足多项等次要求的企业或者Zi得分同分值的企业,均按照就高原则确定等次。
二、企业综合技术实力得分(10分)
(一)评价内容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技术力量等(具体分值详见附件1)。
(二)计分方式
Ai=a*10%,式中:
a:企业综合技术实力评价绝对得分值。
三、企业行为评价得分(65分)
(一)评价内容
包含企业良好行为评价、企业不良行为评价和企业项目行为评价。其中,企业良好行为评价内容包括:监理企业获各级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扬、工程项目获奖及其它好评等方面(详见附件2);企业不良行为评价内容包括:监理企业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负面信息披露及公共信用失信行为等方面(详见附件3);企业项目行为评价是以监理企业在厦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简称“房建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期间的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情况的量化评分,评价得分以《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对监理单位的监管计分作为依据(详见附件4)。
(二)计分方式
Bi=50+0.35*C-0.35*P-0.3*D,其中D=∑Xi/N(Bi≥65的,取65;Bi<0的,取0),式中:
C:企业良好行为评价得分
P:企业不良行为评价得分
D:企业项目行为评价得分
∑Xi:企业计分周期内(按合同约定中止监理的除外,下同)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实施行为记分值总和
N:评价周期内企业在厦所有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数
评价周期内在厦无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或者在建项目尚未开展双随机计分的企业,本项评价中D项得分值取其他企业D项得分的平均分。
四、建设单位服务评价得分(5分)
(一)评价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任务委托方根据监理企业技术、服务水平和配合度对监理企业的量化评分。
(二)计分方式
每项目评价共设置5个星级,5星为5分,4星为4分,3星为3分,2星为2分,1星为1分。逾期未评价的项目计3分;在厦未承接项目的企业本部分不得分。
Ci= ci/N,式中:
ci: i企业在评价周期内的建设单位评价绝对得分之和
N:评价周期内企业在厦所有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数
五、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得分(20分)
(一)评价内容
以“信用中国”公开的企业最近一次的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计分依据。
(二)计分方式
取得公共信用评价优秀等级(A级)的企业Di得分为20分,良好(B级)为18分,一般(C级)为16分,不良(D级)为12分,较差(E级)为10分。“信用中国”尚无法查询公共信用评价等级的,Di得分计为16分。
六、直接定级情况
1.监理企业应当参加信用综合评价而未参加的,评价等级直接确定为E。
2.评价周期内监理企业监理项目发生2次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或者1次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负有监理责任的,其评价等级直接确定为E。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或失信被执行人的监理企业评价等级直接确定为E。
附件:1.工程监理企业综合技术实力评价标准
2.工程监理企业良好行为评价标准
3.工程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评价标准
4.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管理办法监理单位和总监记分项目汇总表(2018版)
附件下载
· 附件4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管理办法监理单位和总监记分项目汇总表(2018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