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办建函〔2023〕2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在总结《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修订形成《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人员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7月10日前反馈至省厅工程处(传真:0591-87601285,电子邮箱:fjgcc2019@qq.com)。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与征求意见稿)修改内容对照表
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闽建办建函〔2023〕20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