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泉建电〔2016〕12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5月31日,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塔式起重机在起吊混凝土料斗时,起升钢丝绳突发断裂,料斗从空中坠落,正好砸到地面上作业的2名工人,造成2人死亡事故。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单位务必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严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深化层级指导和监督管理,健全“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属地管理”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力推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有效落实。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2016年泉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支护、建筑起重机械、高边坡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要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有具体的整改方案,切实做到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任务、措施和经费“五落实”,严防事故发生。6月30日前,施工单位(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及模架“一体化”企业应由企业领导带队对本企业所有承揽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留存项目部备查。否则,即视为未开展,属地监管机构应给予质量安全动态记分。
各地住建部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在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该责令整改的要责令整改,该停工整顿的要责令停工整顿,该记入不良行为的要记入不良行为,该列入“黑名单”的要坚决列入,该立案查处的要立案查处。6月份起,各地住建部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每月报送1例的反面典型案例,每季度报送1起工程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案件。
三、严格建筑施工防暑降温措施。
一要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食品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确保饮食安全。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要做好通风、降温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搭设凉棚和饮水点,备有足够的饮用水、凉茶及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三要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四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等,向作业人员普及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使其了解中暑急救常识和应对措施。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施工企业要以在建工地为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本企业职工对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讲评、剖析,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身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经常组织学习建筑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宣教活动,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五、落实应急值班及报告制度
各地住建部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落实高温汛期的值班和事故快报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主要领导要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住建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