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指标的通知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7-02-14
经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委员会研究决定,下达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指标如下
关于下达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指标的通知
闽建建[2017]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省厅《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闽建〔2015〕3号),结合各设区市2016年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情况及实际需求,经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委员会研究决定,下达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指标如下:
地
区 | 指标数(个) | 地 区 | 指标数(个) |
福州市 | 36 | 龙岩市 | 10 |
厦门市 | 36 | 三明市 | 7 |
泉州市 | 25 | 南平市 | 5 |
漳州市 | 12 | 宁德市 | 5 |
莆田市 | 10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4 |
全 省 | 150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