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为更好发挥监理作用,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多元化水平,创新服务模式,完善工程监理行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招投标行为。行业组织结构更趋优化,形成各类工程监理企业分工合理、竞争有序、协调发展的行业布局。增强工程监理行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智力密集型、技术复合型、管理集约型的工程建设咨询服务企业。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工程监理市场环境。规范监理招投标行为。推行工程监理招投标网上公开,推动工程监理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修订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将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成果与市场招投标挂钩,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工程监理企业做优做强。制定出台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统一规范监理招投标行为,配合推进工程监理电子招投标。完善工程监理行业诚信体系,健全工程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信用评价办法。
(二)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按时足额支付监理费用,授权并支持监理企业开展监理工作。严格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对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质量安全履职情况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长期不到岗、挂名不履职、应付检查等行为。严格实施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黑名单”制度,将质量安全履职严重不到位的监理企业和总监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曝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负有责任的监理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给予负有责任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一定时间内或终生不予注册等处罚。
(三)鼓励监理企业开展多元化服务。适应政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接受政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委托,对工程项目关键环节、关键部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适应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要求,接受保险机构的委托,开展施工过程风险分析评估、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鼓励监理企业在立足施工阶段监理的基础上,向“上下游”拓展服务领域,提供项目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现场监督等多元化的“菜单式”咨询服务。对于选择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程,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鼓励监理企业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型融资方式下的咨询服务内容、模式。
(四)提高监理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监理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采用先进检测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创新工程监理技术、管理、组织和流程,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中小监理企业、监理事务所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市场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监理服务。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工程监理服务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工程监理信息化水平。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监理行业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为监理企业、从业人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协会在培训、自律方面的作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监理业务培训工作,可由用人监理企业自行开展,并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对真实性和履职能力负责,也可由监理企业委托监理行业协会开展。鼓励监理行业协会围绕监理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市场供求状况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促进公平竞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监理企业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全省上下步调统一、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推进工程监理行业改革不断深化。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各方主体要认真贯彻省厅工作部署要求,统一规范全省工程监理招投标行为,强化对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现场履职情况的检查,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同时要积极推动工程监理企业拓展多元服务,促进企业做优做强。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向社会传递行业改革发展信息,释放正能量,宣传推广行业先进典型,同时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加大震慑力度,形成有利于工程监理行业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