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办建〔2019〕1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2019年1月7日~18日,省厅对泉州、漳州、三明、南平等4个设区市开展了房建市政工程安全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受力构件砼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对符合条件的8个项目共33个构件(含9个节点)进行现场砼强度回弹抽测,其中4个项目的15个构件(含6个节点)强度回弹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经取芯验证仍有3个项目的7个构件(含2个节点)砼强度低于设计值。
(二)道路面层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对符合抽测条件的4个市政项目的道路面层各取芯3处,其中1个项目的道路面层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三)脚手架材质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对符合抽测条件的7个项目的脚手架抽测了262个原材料和构配件,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有100个(其中扣件破坏扭力矩符合要求的有65个);抽测7个项目已安装的63个扣件扭力矩,扭力矩均达不到规范要求的40N•m。
(四)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未到岗履职。共检查16个项目,其中5个项目的5名项目经理、5名项目技术负责人、5名安全员以及2名总监长期不在岗。
抽查的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详见(附件1~6)。
二、申报创建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现场核查情况
随机对9个申报创建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施工现场创建情况进行考核(泉州3个,漳州、南平、三明各2个),其中泉州市南益•刺桐春晓、三明市明溪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程项目采用的脚手架钢管、扣件、顶托等材质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依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2017版)》有关规定,决定取消上述2个工程项目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参评资格。
三、处理意见
(一)通报批评。对被责令全面停工的4个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以及被检项目有3人次及以上关键责任人长期不在岗的施工单位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7)。同时,按《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第5.3.10款对施工单位予以不良信用记分,按《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5年版)》第4.3.8款对监理单位予以不良信用记分。
(二)落实闭环管理。受检项目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厅下发的改正通知书要求,督促责任主体举一反三消除工程项目质量安全隐患,并在动态监管系统反馈;设区市建设局要按照省厅下发的改正通知书要求对受检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或复查;对改正通知书明确需由省厅复查的项目,设区市建设局应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符合复工条件后上报省厅,由省厅复查同意方可复工。
附件:1.督查组发单情况汇总表
2.督查项目符合率统计表
3.砼强度回弹抽测情况统计表
4.道路面层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项目一览表
5.2018年下半年全省大检查项目存在问题一览表
6.被责令拆除重新搭设的脚手架工程一览表
7.予以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名单
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