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栏目:新闻 发布时间:2016-06-02
住建部将于今年6月-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闽建办设[2016]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住建部质安司《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预通知》(建质技函〔2016〕35号),住建部将于今年6月-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现就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检查要求

  根据预通知,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为:各地落实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开展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与勘察设计相关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问题查处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好的做法和经验总结等。检查的范围是已送施工图审查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重点检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公租房和商品住宅,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学校、医院、展览馆、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

  二、组织开展检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要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范围,重点对2015年1月1日以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勘察设计项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和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已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正在进行审查的勘察设计项目,也应纳入检查范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进行动员部署,按照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要认真梳理受检项目清单,对列入检查范围的勘察设计项目,应详细注明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类别、审查状态及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信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有关责任主体立即对列入受检范围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

  各地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以及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情况、质量监管总体工作情况、当前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材料,请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厅勘察设计处。联系人:韩小刚;电话:0591-87527867;邮箱:272352439@qq.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