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厦建筑〔2022〕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采用BIM技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筑[2021]124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文,以及近期招投标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现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做如下修改(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一、在施工及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评分条款中增加BIM技术人员资格、BIM技术模型、BIM技术方案等因素作为评审内容。
二、施工项目招标时,允许非厦门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全资或控股)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即最终隶属于同一集团控股)的其中一家,组成同一专业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同时允许考核联合体业绩(含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和信用时,以联合体成员一方为准。
三、在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招投标活动公证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2022年4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年版修订版,2022年4月厦门修订)
1-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7年版修订版,2022年4月厦门修订)
2.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2022年4月厦门修订)
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厦门版,2022年4月厦门修订)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4月2日
附 件 下 载:
·附件1-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年版修订版,2022年4月厦门修订).doc
·附件1-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7年版修订版,2022年4月厦门修订).doc
·附件2.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2022年4月厦门修订).doc
·附件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厦门版,2022年4月厦门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