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榕建政务〔2023〕115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换发工作要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我市电子证照系统经升级改造后已能生成OFD格式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现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证照具备与同名纸质证照相同效力。自2023年8月1日起,本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正式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且不再新发放纸质版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样式
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采用OFD文件格式,盖有经认证的电子签章,并附有二维码,电子证照样式执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标准样式详见附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获取
企业可自行登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入“企业空间”预览、保存、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该证照可用于建筑施工、招投标等企业日常经营活动。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查验
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查询核验电子证照实时信息:
(一)访问“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验证;
(二)访问“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https://220.160.52.164:8813/gaia/infoPublic/index.html#/dashboard)查询验证;
(三)登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扫描验证。
专此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标准样式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