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评定细则(修订稿)》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福建质安协会】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08

建质安协[2024]1号

设区市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协会、省级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评定活动。在实践中,根据企业提出的建议情况协会针对《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评定细则(修订稿)》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通过了协会理事会。有关通知如下:

一、将第二章第二条第(八)2.“项目须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满一年及以上”调整为“项目应于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二、将第二章第二条(八)3.“分若干独立标段施工的(独立施工许可证),按标段独立申报推荐时,申报标段各系统须完整,消防、供水、供电等设备所安装的标段必须同时申报或已先行获评省优工程。”调整为“分若干独立标段施工的(独立施工许可证),按标段独立申报推荐时,申报标段各系统须完整,使用功能须完善,消防、供水、供电等设备所安装的标段必须同时申报或已先行获评省优工程。

三、将第二章第四条第(五)3.“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除申报面积符合要求外,高层建筑应不少于3幢,多层建筑应不少于5幢,住宅群体应保持在总体平面布局上边界清晰,功能完整。”调整为“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除申报面积符合要求外,还应有多栋高层或多层建筑,住宅群体应保持在总体平面布局上边界清晰,功能完整。

四、将第三章第七条(一)“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复查:

2.复查单位工程的外立面、屋面、顶层、首层、标准层、地下室、主要公共部位(电梯前室、楼梯间、公共走道等)、结构转换层、超高层建筑避难层、各种机(电)房、强(弱)电间、管道间、设备及管线,以及室外工程等主要部位应全数复查;

3.住宅小区组团工程项目除自推荐1个单位工程外,复查组应随机抽取2个单位工程复查;

4.随机抽查的单位工程由复查组到达现场时随机抽取。”

调整为“申报工程复查要求:

2.住宅小区组团工程项目除自推荐1个单位工程外,复查组应随机抽取2个单位工程复查;其余单位工程的地下室顶板、底板、地下室有防水要求的墙体、建筑物外墙、屋面等主要部位实体质量,复查组应全数复查;

3.复查单位工程的外立面、屋面、顶层、首层、标准层、地下室、主要公共部位(电梯前室、楼梯间、公共走道等)、结构转换层、超高层建筑避难层、各种机(电)房、强(弱)电间、管道间、设备及管线,以及室外工程等主要部位应全数复查;

4.随机抽查的单位工程由复查组到达现场时随机抽取。”

五、删除第六章第十七条“我省施工企业为承建单位施工,且当年度被评为工程所在地(省外)省级优质工程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由设区市质协择优推荐。”

六、将附件1申报福建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闽江杯”建设规模中第(一)住宅工程序号4“装配式工程”调整为“装配式工程(预制混凝土结构)。”

七、将附件1申报福建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闽江杯”建设规模中第(二)公共建筑工程序号3“装配式工程”调整为“装配式工程(预制混凝土结构)。”

八、补充附件1申报福建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闽江杯”建设规模的说明:以上建设规模中的投资额、造价统一释义为建安造价,并以施工许可证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准。

九、针对《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评定细则(修订稿)》附件4附加分项目与分值一览表的修订。

BIM工程应用、十项新技术应用、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评定采取自愿原则由申请单位向省或市质安协会提出评定申请,省或市质安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定。(评定标准详附件)

《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评定细则(修订稿)》的新修订条款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福建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部分附加分项目评定补充细则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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