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闽江杯” 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0-06-12
现场复查时间定于6月29日~ 7月13日。复查组赴各地开展现场复查工作具体时间以各复查组现场复查实际情况为准

关于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闽江杯” 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工作的通知

闽建质安协[2020]15号


各设区市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协会及平潭建筑行业协会,省级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各申报单位:

根据《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和《关于申报 2019 年度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的通知》(闽建质安协[2020]08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现场复查时间定于6月29日~ 7月13日。复查组赴各地开展现场复查工作具体时间以各复查组现场复查实际情况为准。

二、复查要求

1、承建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与配合工作:

(1)承建单位的简要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简要汇报应提供书面材料,字数控制1500字以内。主要内容:工程简介、主要创优措施、施工难度、工程质量特色与亮点、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以及工程获奖等情况;

(2)工程资料应在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前不少于一天送达复查组的指定地点;

(3)按现行评审办法要求,提供抽取的样本量、主要部位应满足现场复查要求;承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复查组要求检查的工程部位;

(4)实体质量抽查时,陪同人员不宜超过5人,且应为熟悉工程施工情况的有关人员,并派电工配合检查,提供检查所需要的登高、照明、检查等工具设备;

(5)组织协调参建单位、建设(使用)单位或用户配合做好现场复查的有关工作,遇到安排双休日现场复查的应提前通知建设(使用)单位或用户。

2、多个单位工程的复查原则

(1)同一承建单位施工的同一个项目有2个及以上单位工程的,复查2个单位工程。其中一个单位工程由承建单位推荐,另一个单位工程在余下的单位工程中(已推荐的除外)随机抽取确定,并对其余单位工程的地下室底板、地下室有防水要求的墙体、建筑物外墙、屋面等主要部位实体质量(以下简称“主要部位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抽查;

(2)申报项目为住宅小区或组团工程时,复查2个单位工程。其中一个单位工程由承建单位推荐,另一个单位工程在余下的单位工程中(已推荐的除外)随机抽取确定,并对其余单位工程的地下室底板、地下室有防水要求的墙体、建筑物外墙、屋面、底层公共出入口等主要部位实体质量(以下简称“主要部位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抽查;

(3)随机抽查的单位工程由省质安协会在复查组到达现场时随机抽取。

3、省质安协会将对本年度现场复查工作进行巡查,随机抽查申报项目实体质量。对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龙岩各抽取该地区不超过申报数的10%进行巡查,对以上六个设区市的抽取在各复查组进行或结束时进行,为全面了解现场复查组和参评项目的情况及解决现场复查过程中的情况与问题(对现场复查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设区市,巡查组将对该地区的项目重点巡查),宁德、三明等两个地区的巡查工作视情况决定

4、设区市协会(省级行业质量管理部门)做好以下协调与配合工作:

(1)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现场复查要做好疫情防护工作。请设区市协会提前告知现场陪同人员做好体温测试、佩戴疫情防护品等准备工作,同时对送查的工程资料也应做相应的消毒;

(2)督促承建单位做好现场复查的各项准备与配合工作,协调复查组与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与沟通;项目对疫情防疫有特殊要求的,应事先做好安排;

(3)与复查组共同协商确定现场复查工作日程,合理安排每天复查的工程数量和线路,保证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应有足够时间,并顺利完成;

(4)负责复查组在当地工作期间的工作、生活安排。

三、其他要求

1、现场复查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评审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复查(巡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收受任何礼金、礼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复查(巡查)人员送礼、说情,干扰复查工作,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省。

3、复查(巡查)人员在各地复查(巡查)期间的食宿按规定标准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复查(巡查)期间的食宿由设区市协会负责安排,费用统一由省质安协会负责开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旭辉、冯豫洁;联系电话:0591-87819196;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工路28号捷福产业园4栋11层C单元。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2020年6月12